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为使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
我校所有承担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包括兼课教师、外聘教师)。评价内容包括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
二、评价原则
(一)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科学地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反映课堂教学状况,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 全面综合评价原则。在评价中必须考虑到不同的评价者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进行综合评价,以提高评价的全面性。
三、评价办法
(一) 针对不同评价主体,应选取不同的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1.学生评教:学生学期末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参照《山东艺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学生参考)》(表1);
2.同行评教:学期末由教学单位组织,参照《山东艺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教师参考)》(表2);
3.专家评教:学期末由教学单位组织,参照《山东艺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教师参考)》(表2);
4.几种加分、扣分的情况:
(1) 获教学类省级以上奖项加5分;校级一等奖项加3分,二等奖项加2分,三等奖项加1分;
(2) 所教课程已独立或集体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或其它电教课件,加2分;
(3) 因发生教学事故而受到学校通报及以上处分者扣3分。
(二) 评价均采取百分制打分办法。在分别计算出这三部分相应得分的基础上,按照学生评价占60%、同行评价占20%、专家评价占20%的比例,计算出每位教师任教课程的评价结果。一位教师承担两门以上课程的要分别进行评价,合并计算评价结果。
(三) 评价总成绩依其分值分别归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等次。
1.评价分值≥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
2.70分≤评价分值<90分的为合格等次;
3.60≤评价分值<70分为基本合格等次;
4.评价分值为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四) 几点说明
1.同行评教、专家评教时,优秀等级控制在本教学单位参评教师的20%以内;
2.对于教学中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教师,一律按评价不合格处理;
3.一学期内承担课程工作量不满额定工作量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四、评价实施
(一) 基本要求: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各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必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同时要求学生和其他参与评价的人员要严肃认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对教师进行评价。
(二) 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按要求,成立3—5人的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三) 评价组织:
1.学生评教:学生是教学活动的直接对象,他们的学习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对教学质量的评价最有发言权,且学生人数众多,具有广泛性、公正性,应作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学生评价安排在每学期第18周至下学期第2周期间集中进行,由全体学生参加,学生登陆教学管理系统进行评价。教务管理系统中没有的个别课程由各单位教科研办公室在学期末组织学生进行评价。
2.同行评教: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在组织同行教师(一般为同教研室内部教师)相互听课、评课、观摩教学的基础上进行评价。
3.专家评教: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成立以二级学院督导员为主的专家小组,要求副高以上职称(外教没有职称要求),覆盖到本单位所有专业,在对本单位教师进行听课的基础上进行评价。
(四)评价统计
各教学单位将教师评价得分汇总并形成评价分析报告,公示后存档,并报送教务处备案。
五、评价资料保管
(一) 各教学单位负责管理评价资料。
(二) 为了保证评价的公正性、保密性,评价资料应妥善保管,评价过程中不得随便调阅。
六、评价结果使用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最终目的是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应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鞭策作用。
(一) 评价结果将由各教学单位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帮助教师及时了解自己的教学状况,对自己的教学过程进行思考,对存在的问题给予重视和改进。
(二)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教师岗位津贴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优选先、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1.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师,相关教学单位应督促本人及时改进,并做好教师的培训指导工作。
2.一学期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给予教学单位内通报,并要求本人拿出书面整改措施。
3.连续两学期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须停岗培训。停岗教师应在一学期之内参加培训,经教务处组织试讲评议合格后,方可批准复岗;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培训;一年之内仍不合格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待岗或转岗。
七、评价纪律
(一) 评价应公平、公正、公开。
(二) 各单位及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
(三) 对违反评价纪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四) 对于严重失实的评价,将取消评价结果,重新组织评价。
八、其它
(一)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教务处审核后执行。
(二)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山东艺术学院
2015年4月24
表1 山东艺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学生参考)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 值 |
教学态度 (20) |
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课、缺课; |
6 |
授课认真,耐心回答学生的问题; |
6 |
尊重学生人格; |
4 |
批改作业认真; |
4 |
教学内容 (30) |
内容充实,条理清楚; |
15 |
信息量适度,反映学科动态; |
8 |
概念原理讲解清楚、准确; |
7 |
教学方法 (25) |
使用普通话,语言生动; |
7 |
方法科学、实用、得当; |
12 |
重视示范教学; |
6 |
教学效果 (25) |
学生能较好地理解并掌握主要教学内容; |
10 |
学生上课积极性高,课堂气氛好; |
8 |
能有效利用上课时间完成教学任务。 |
7 |
表2 山东艺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同行、专家参考)
评价项目 |
评 价 内 容 |
分 值 |
教学态度 (20) |
备课充分、辅导及时; |
7 |
认真批改作业; |
5 |
按时上下课,不随意调、停课; |
4 |
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对学生要求严格; |
4 |
教学内容 (30) |
信息量适中,教学内容充实; |
8 |
难点重点突出,时间安排合理; |
7 |
准确把握大纲,教材处理得当; |
8 |
理论联系实际,反映学科新成果; |
7 |
教学方法 (25) |
教学方法灵活,生动有效; |
6 |
语言准确、简明、生动; |
5 |
注重因材施教,重视学生能力培养; |
5 |
发挥学生主体作用; |
5 |
恰当运用教学手段; |
4 |
教学效果 (25) |
学生反映满意,内容掌握好; |
7 |
进度适中,能有效利用课堂时间; |
6 |
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气氛好; |
6 |
学生认真听课,课堂秩序良好。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