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教学管理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提高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山东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一、教学管理工作例会指导思想
教学管理工作例会由教务处组织召开,研究教学计划执行、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质量监控等基本问题,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重大问题,不断探索教学工作的前沿性与先进性,保持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良好势头。
二、教学管理工作例会参加人员
(一) 分管教学院长。
(二) 教务处处长,教务处各科(室)相关人员。
(三) 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
(四) 通知参加的相关人员。
三、教学管理工作例会内容
(一) 贯彻落实上级主管单位、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二) 研究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在教学实践中的具体执行情况。
(三) 研究学院学年、学期日常教学工作部署。
(四)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及时通报教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
(五) 研究讨论拟发的教学管理文件。
(六) 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教学工作问题。
四、教学管理工作例会的组织管理
(一) 会议由教务处长主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具体负责会议的召集、记录工作,并对形成的决议整理成文。
(二) 教务处负责整理议题,向分管教学院长汇报,确定议题,并将议题提前一周通知与会者。
(三) 为提高会议效率,要求做到:
l、未经确定的议题不上会;
2、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上会;
3、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上会。
(四) 教学管理工作例会一般于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召开,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五) 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及时请假并委托他人代为与会。
(六)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得任意迟到早退。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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