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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通知

发布者:时间:2016-01-11 00:19:46


教学质量是高等院校的生命线,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约束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进行动态教学管理和教学水平自我评价的首要条件,也是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保证。结合综合艺术院校教育教学特点,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制订如下:

一、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构成

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以教学活动为中心,主要由 (一)目标系统(二)决策指挥系统(三)资源保障系统(四)信息收集与处理系统(五)信息评价系统(六)信息反馈调控系统(七)宣传教育系统七个系统组成。如下图所示。

系统图见附件:图片关键词点击下载此文件

二、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运行

(一)目标系统:目标系统主要体现为学院的教学质量目标体系。它由学院定位和办学思路、人才培养总目标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组成。

山东艺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明确学科定位、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在分管院长组织下,由教务处协同二级学院(部)召开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计划应符合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将毕业生应达到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具体化。

(二)决策指挥系统:决策指挥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中枢,负责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该系统由院长办公会议、院学术委员会、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教务处和二级学院(部)组成。院长办公会议、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院学术委员会、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的重大决策;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主持日常教学工作,教务处代表学院全面负责教学管理;二级学院(部)具体组织落实和执行学院的教学任务,负责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具体管理和指导。

(三)资源保障系统:该系统由人事处、财务处、总务处、校产设备处、图书馆、教务处等部门组成。分析实现教学目标所需条件,按照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设施等支持,定期评价并汇报自身履行职责的情况。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的建设目标是不断健全完善教师聘任、考核和奖惩等机制;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满足学科专业发展要求,教师的数量、结构和质量满足教学要求。

师资队伍建设包括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数量补充、结构调整、教师素质提高、职称评聘等。建立教师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师资队伍建设责任人为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长,执行单位为人事处、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人事处主要负责全校师资队伍的宏观调控、为二级学院(部)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包括人才引进以及在职教师培训工作;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师教学教研的考察、评估;二级学院(部)负责本部门师资队伍建设具体方案的提供。

2.教学经费管理

教学经费管理的基本内容是确保四项教学经费和教学专项经费达到规定要求并合理使用。

教学经费管理的责任人是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单位为财务处、校产设备处及各教学单位。财务处主要负责编制教学经费预算与分配。教务处和二级学院(部)负责教学经费的合理、高效使用。

教学经费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四项教学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学费收入的25%,生均四项经费逐年有所增加;确保教学经费专款专用,使用公开、透明、合理、有效。

3.教学设施建设

教学设施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语音室、琴房、画室、展厅、音乐厅、综合剧场、计算机教室、体育设施、校园网络等设施及其它教学辅助场所,如资料室、阅览室、陈列室、音响室、教师备课室,以及其它后勤保障设施建设。

教学设施建设的责任人是分管基建、后勤、图书、设备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单位为基建处、校产设备处、总务处、图书馆、财务处、教务处、艺术实践中心等。基建处主要负责确保学院教学、教辅用房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校产设备处主要负责实验室的建设满足教学需要并正常使用;总务处为教学设施正常运转提供相应后勤保障;图书馆主要负责图书资料能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并提供优质服务;财务处为教学设施建设进行合理经费预算与保障;教务处、艺术实践中心分别负责教学设施投入教学活动和演出、展览的组织与管理。

教学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应确保教学设施的硬件和软件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并正常运转。

(四)教学活动信息收集系统:该系统由院、二级学院(部)两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教学督导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教学检查制度、学生评教制度、考试管理制度组成。该系统的任务是收集、存储并初步分析我院有关教育教学质量各方面信息,为教育教学管理与决策提供依据,保证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有效运作。

1.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山东艺术学院关于院、教务处、系领导定期听课的补充规定》山艺教字[1997]第19号)

学院制定了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对各级党政领导每学期的听课次数均提出明确的要求。从而使各级领导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动态,及时处理教学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形成党政各级领导重视教学、服务教学的良好氛围,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

2.教学督导制度(《山东艺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山艺院教字[2007]第 30号)

学院建立院、二级学院(部)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学院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二级学院(部)成立教学督导小组。督导员通过随堂听课、查阅教案、抽查学生作业、试卷和毕业设计等方式,严把教学质量关。

3.学生信息员制度(《山东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学生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山艺院教字[2007] 第27号)

为及时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办学理念,对加强教学管理的针对性,教务处建立教学管理学生信息员制度。即在每个学生自然班设立信息员一名,直接对教务处负责。学生信息员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学信息调查表,定期收集并反映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教学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和保障。

4.教学检查制度(《山东艺术学院常规教学检查制度》山艺院教字[2007]第193号)

实行常规和不定期教学检查,目的是监督、督促教学计划、大纲执行的规范和教学各环节的运转。常规教学检查又分为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

每学期开学第1周为期初教学检查时间。学院领导、教务处相关科室、各二级学院(部)领导和教学督导员对教师和学生课堂教学准备及执行情况进行巡视,主要观测点包括:(1)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2)教学基础设施的运转情况;(3)教材到位、使用情况;(4)课堂教学状况;(5)检查上学期成绩录入、学籍处理等情况。

每学期第9—10周为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对学院教风和学风情况及教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除领导干部听课与教学督导员听课两类常规性检查形式之外,要求各二级学院(部):(1)根据教学工作安排举行各种形式的示范课、公开课;(2)二级学院(部)组织同行听课;(3)各二级学院(部)分别召开主题为“评教、评学、评管理”的教师、学生座谈会,院领导及教务处有关人员参加各教学单位举行的座谈会。期中教学检查主要观测点包括:(1)教师教学情况(包括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2)教研活动开展状况;(3)学风状况;(4)教学管理作风。

每学期第17周至期末考试为期末教学检查时间。主要检查期末教学活动安排。主要观测点包括:(1)教务处有关人员会同各二级学院(部)进行考风检查;(2)对期末考试试卷质量进行评价;(3)(每学年第一学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演展组织及质量。

5.学生评教制度(《山东艺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山艺院教字[2005] 第52号)

学生评教制度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全院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共有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13项评价指标。各二级学院(部)进行数据分析,将评价结果分别进行统计汇总至教务处。教务处、人事处将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教师考核奖励、职称晋升评聘等挂钩,激励教师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

(五)信息评价系统:该系统是对收集到的教学活动信息作出深度分析,主要由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评价、课程评价、专业建设评价等构成。该评价系统作为质量标准涵盖课堂教学、教师、课程质量三个主要教学环节,在此基础上上升到对专业建设进行评价,从而由教学质量评价深入到具体人才培养目标、模式、方式的综合评价。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山东艺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山艺院教字[2005]第52号)

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使教师及时改进教学,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创新,提高教学质量。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采取学生打分与教师同行打分相结合方式,对评价结果进行建档,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2.教师评价(《山东艺术学院教师教学评估方案》山艺院教字[2007]第195号)

通过从教师基本素质、教学状态、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成绩以及教学特色等六个方面综合衡量考察,全面了解我院教师教学工作状况,并充分起到督促、激励作用。教师工作评估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估结果作为教师奖励、评聘的基本依据。

3.课程评价(《山东艺术学院课程评估方案》山艺院教字[2007]第196号)

通过从课程的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特色及政策支持等六个方面综合评估,对课程质量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培育出优质、精品课程。课程评估作为课程改革、投入、评价的基本依据。课程评估工作每两年进行一个轮次,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各教研室执行,教务处组织课程评估专家组进行审核。

4.专业建设评价(《山东艺术学院新办专业评估方案(试行)》山艺院教字[2005]第129号)

专业建设是学院办学水平的基础。专业办学的指导思路、模式、重心、特色追求等从根本上制约学生培养质量。由于新上专业本身的探索性、前沿性,进行专业评估以发现和解决专业办学存在问题尤为必要。新上专业评估两年进行一个轮次,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评与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结合。传统专业评估依据新上专业评估方案进行。

(六)信息反馈调控系统:该系统负责把学校教学质量方面的信息通过各种方式及时、有效地反馈到决策指挥系统。该系统以教务处为信息调控中心,信息反馈分为下行与上行渠道。下行反馈包括教学管理工作例会制度与教学秘书例会制度。上行反馈给分管教学院领导、院长办公会议以及院学术委员会、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等学院专门教学决策机构。

1.教学管理工作例会(《山东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山艺院教字[2006]第142号)

由教务处组织召开,参加人员包括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各二级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主任)、教务处长、以及教务处各科(室)相关人员。会议一般于期初、期中、期末召开,研究讨论教学工作中的基本问题。

2.教学秘书工作例会(《山东艺术学院教学秘书工作例会制度》山艺院教字[2007]第43号)

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召开,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参加,配合教学管理工作例会的召开,进行具体教学工作事项的落实,教学秘书例会一般每四周召开一次。

3.院学术委员会、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

上述三者构成信息反馈的上行渠道,教学活动的重大环节、重大问题由教务处汇报分管教学院领导,组织召开院学术委员会、院教材建设工作委员会、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形成决议。教务处根据决议具体执行。

4.院长办公会议。

作为信息反馈的上行渠道,牵涉到有关教育教学工作根本性、基础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分管教学院领导提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形成决策,由各相关部门执行。

(七)宣传教育系统:该系统主要向广大师生及时宣传教育教学政策和教学质量管理文件、制度,发布教学质量监控信息,其方式包括教学简报、院报、校园网相关主页、学生例会等不同形式,以促进学院质量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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