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寒假将至,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证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在本学期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覆盖各类实验室、琴房、剧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予以备案。
实验中心将于2022年1月13日-14日开展全校范围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二、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1. 假期实验室管理
寒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使用,若确有需求,须在二级学院或实验中心办理相关报备手续。假期开放的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好交接、报备、值守等工作。
2. 疫情防控
值班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消杀,师生出入实验室应做好安全防护,若出现疑似新冠症状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3. 突发事件处理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实验室安全三级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实验室应急负责人、寒假期间各实验室安全应急联系人,制定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三、安全教育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从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寒假期间必须留在学校继续开展实验的师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技能、疫情防控教育培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
安全无小事,平安靠大家。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在放假前对每一间实验室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教务处实验中心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