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鲁教计函﹝2018﹞9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
全面开展“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0日——9月25日。
二、活动主题
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让质量成为发展新动力
三、活动步骤及内容
(一)动员部署
9月12日,学校组织召开教学管理例会,布置“教学质量月”具体内容,并针对《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提升新时代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山东艺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山东艺术学院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等文件征求意见。
(二)教学质量专项检查
9月12日——14日,各教学单位要本着“问题导向”的基本原则,重点对上学期试卷、毕业论文质量和当前课堂教学秩序进行专项检查。
9月17——20日,教务处将组织督导人员对各单位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开展实地督导。
(三)组织教学质量研讨会
9月12日——20日,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本活动方案的主题与要求,设计系列研讨主题,开展覆盖教师及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的研讨活动。所有研讨活动均要留存图片或影像资料,并形成书面研讨总结,存档备查。
9月17——20日,教务处也将组织教学质量研讨会,主要研讨主题:校院两级教学管理模式、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专业评估、实验室管理等方面。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动员和部署,做好活动谋划。围绕活动主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突出工作重点,保障“教学质量月”活动的实施效果。
(二)创新活动组织形式。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突出活动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活动,让“教学质量月”活动融入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并填写《201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2),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校通报。
(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将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紧密结合,通过制作横幅、发表文章、开展社团活动、发放宣传画及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201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口号”(见附件1),并充分利用利息网络、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手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关心教学”“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对“教学质量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并于9月20日11:00之前报送以下材料:(1)201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统计表;(2)活动开展有关图片(电子版);(3)“教学质量月”活动开展总结。
联系人:胡春景
电话:86522026
邮箱:huchunjing@126.com
附件一 201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口号.doc
附件二 2018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统计表.doc
教务处
2018年9月10日